1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设计标准、质量合格的产品。
2、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、元器件、配套件的进厂质量。
3、保证所供设备加工工艺完善、检测手段完备。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。
4、对涉及分包商的供货、质量、设备性能、技术接口、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。按合同规定的关键部件分包商必须符合有关资质的要求,并经用户认可。
5、按合同规定向监造单位提供有关部门标准和图纸,并为监造提供方便。对监造设备的停工待检部位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用户及监造代表。
6、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用户和监造代表通报,不隐瞒。若设备缺陷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,我公司无条件更换。在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,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,先处理问题,再分清责任,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。
7、为所供设备的制造、运输、装卸过程投保,一旦发生意外,我公司将按用户要求对所需设备尽快免费更换、修理,直到用户满意为止。
8、在开箱过程中如发现缺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丢失,我公司负责尽快免费补齐所缺零部件。在设备的安装、调试过程中以及今后在设备运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,如属我公司原因,我公司将承担责任,赔偿用户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。 |